发布会现场
水母网9月30日讯 记者从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度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即将开始。
发布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秋介绍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居民,具体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不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本市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含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由本市各级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及非本市户籍未成年子女。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分为个人缴费和财政补贴两部分。202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370元/人/年,二档520元/人/年。
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学校(含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个人缴费标准为 170 元/人/年,其他未成年人按一档缴费,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待遇。
成年居民可根据需求,自愿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待遇。特殊群体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各级政府(管委)资助缴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度缴费,集中缴费期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居民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没有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2021年也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缴费金额比较多,需要同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并且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所以,提醒广大居民要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参保缴费。
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需要同时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部分,并且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补缴之日起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新参保的居民(包括新生儿)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以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户籍地镇街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续保的居民,直接通过税务系统缴费。
关于普通门诊政策的调整情况,王永秋介绍说:“2021年度我们提高了普通门诊保障最高支付限额。普通门诊主要保障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等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2021年起,普通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200元,二档缴费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350元,参保居民的医疗待遇水平有了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