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21日讯(记者 李波 通讯员 郭宏伟)7月21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举行“烟台执行再行动2020”新闻发布会。市中院执行局局长王桂一通报了全市法院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市中级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的通告;市中院执行二庭庭长徐芳东公布了全市法院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截至6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287件,执结243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6.7%和14.3%。根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7月25日至12月31日,全市各法院将认真制定计划,突出工作重点,瞄准弱项短板,周密组织部署,确保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上半年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24 人
王桂一介绍,截止6月30日,烟台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287件,执结2431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6.7%和14.3%。
上半年,烟台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件数量大幅度提升。两级法院共新收首执案件16895件,同比增加16.7%,个别法院增幅更是达到了93.4%。在案件数量急剧增加、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严重影响的情况下,烟台市法院执行工作保持了平稳发展态势,结案数量提升幅度与收案数量增加幅度同步递增,多数重点指标全省排位好于去年。执行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排在全省第5位,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排在全省第4位,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在全省3位,平均办案用时排在全省第4位,较为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执行工作任务。
疫情爆发前和疫情控制后,烟台市法院相继组织开展了“暖心冬日”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和“端午攻坚”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58人次,直接执结案件53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21亿元。针对新冠疫情期间“出不去门、进不了场、抓不了人”的情形,坚持积极创新执行模式,探索运用电话约谈、远程视频等形式,采取线上和解、网上查控等办法,有效缓解了新冠疫情给执行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疫情期间,共实际执结首执案件3092件,执结到位标的额37.62亿元。
烟台市法院共组建速执团队20个,难案团队30个,审查团队14个,执行办案逐步向着集约、精细、高效的路子发展。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执前和解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执前和解”有效模式。截至6月30日,烟台市14个法院全部成立了执行和解中心。5、6两个月,烟台市法院执行程序中和解结案536 件。上半年,烟台市法院首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95.57%,平均办案用时43.11天,同比缩短12天。充分运用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进一步压缩拒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社会活动空间。截止2020年7月15日,今年以来烟台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124 人次,限制高消费8814例,其中964人(例)迫于压力履行了义务。
烟台启动“烟台执行再行动2020”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
徐芳东介绍,经烟台中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7月15日至12月31日,将利用半年时间在烟台市法院持续开展“烟台执行再行动2020”攻坚执行难专项活动。
从7月份到11月份,每月的最后7天为烟台市法院集中执行活动周。12月份活动,由中院统一作出安排。各法院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抓好落实。案件压力大、执行团队多的法院,除每月最后7天必须组织集中执行活动外,还可采取轮流集中执行的形式,每周或每半月组织多批次的集中执行活动。
坚持公诉与自诉相结合原则,重点对拒执犯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犯罪、妨害公务犯罪等进行打击。各法院要加强内外协调沟通,畅通打击渠道,提升打击效率。各执行局要认真梳理相关案件,做好前期证据准备工作,提供好证据线索,切实做到精准打击,效果明显。
按照“繁简分流、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要求,大力优化办案模式,积极探索执前和解团队与快执团队职能相融合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执前和解程序功能,最大限度完成好财产处置前的各项程序性工作,确保执行案件一经立案,便进入实体处置阶段,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
紧密结合集中执行、依法打击等活动,围绕典型案例、亮点工作、执行不能等重点,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执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社会效果。各法院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见证集中执行行动,进一步增进全社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识、理解与支持。
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比例配齐配强员额法官和执行人员。认真落实执行装备配备标准,最大限度保障好执行工作需要。提升安全防护意识,制定好安全措施,确保执行干警人身安全。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坚持廉洁办案,严格依法执行,坚决克服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