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督科科长景旭
水母网7月1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钟嘉琳 盖鹏 摄影报道)自实行河长制以来,我市河道面貌发生了明显改善,在河边也能看到树立的河长公示牌。但是,有时候还会在个别河道上看到建筑垃圾堆放等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存在。针对这样的问题,有什么解决举措?
市水利局河湖管理与水政监督科科长景旭介绍说,2017年中央、省部署全面实行河长制以来,我市将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各级河长的领导下,全市上下先后实施了“清河行动”“清河行动回头看”、河湖“清四乱”、河湖清违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为巩固和扩大河湖清违整治成果,今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正在开展“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行动,将工作重点从大河大湖向农村小河湖延伸,从集中整治明显突出问题向常态化规范化整治所有问题拓展。
下一步,将督促各级河长、河管员不断强化巡河履职,认真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做到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不留尾巴和隐患,不断改善河湖面貌,也助力做好防洪度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