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7月15日讯近日,被救助群众孙某将一面“情系百姓,心中为民”的锦旗送到蓬莱救助基金办公室,表达对烟台公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办理救助、解其燃眉之急的感激之情。
2020年5月29日19时许,发生在蓬莱中医院门口的一起车祸,让家庭生活本就困难的事故双方当事人因为高昂的手术费用犯了愁。危难时刻,烟台、蓬莱两级公安救助机构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及时联系当事人,向其讲解救助基金政策,帮助申请救助基金。为确保伤者第一时间手术,民警积极与烟台山医院沟通,为伤者开通救治绿色通道,并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从材料提交到救助基金实际拨付仅用6小时。
“扶危救急”,保障事故受害人生命安全,是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设立的初衷。在事故受害人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无力支付抢救费或丧葬费时,救助基金的救助无疑是一剂“甘甜”的良药,既帮助受害人解决实际困难,又带去了党和国家的关怀,抚慰心灵。
为了将“好事办好”,烟台市公安局救助办深入调研论证,对救助基金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优化,取消了“户口本复印件”“检查报告单”“交通事故现场图”等6项申请材料,调整合并了“救助基金申请表”“超72小时情况说明”2项表格,极大便捷了交通事故受害人申请救助基金。
“让材料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一直是救助基金管理“放管服”改革的目标。为了让申请人“只跑一次”就能将救助基金申请办好,烟台市公安局救助办优化内部流程,建立事故处理部门与救助基金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共同引导事故受害人及家属办理救助基金申请。与此同时,在严格落实救助基金申请三级审批制度的基础上,将案件各审核环节完成的时间纳入基金管理工作考核,以考核为推动力,最大程度缩短基金申请办结时限,提高服务效率。(烟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