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清,才能方向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规划要体现科学性,聚民智顺民意,把征求意见的范围扩大到乡镇一级,倾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并由相关部门拿出具体意见,保持规划的严肃和权威;要具有可操作性,既提出思路要求又明确办法举措,既兼顾当前又考虑长远,确保规划切实可行;要突出衔接性,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结合起来。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标准》,明确7大类68项指标,并设置加分项、减分项,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联创的基本思路,为示范村创建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说了算,定了干,如果规划不落地,再好的蓝图也只是空中楼阁。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规划落实的执行力,做到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
“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需要久久为功。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显功与潜功的关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决防止盲目冒进,一步一个脚印把乡村振兴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