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6月1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全百惠 )6月10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惩办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6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900余起,一审判决黑恶案件43起298人。
2018年,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烟台行动,在行动中集中抓捕了一批黑恶势力、集中公诉了一批黑恶案件、集中审判了一批黑恶分子,2019年,组织开展涉黑线索核查“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加大线索核查推进力度,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六清”专项行动,吹响了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决战决胜的冲锋号。
公安机关:共侦办涉黑案件16起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伟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公安部、省厅部署要求,以最高站位、最强力度、最实措施、最严要求向黑恶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截至目前,共侦办涉黑案件16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60起、涉恶类团伙案件595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3622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571起,查扣涉案资产49亿元,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
据悉,市局先后开展集中摸排、集中收网、线索清零、“扫雷净土”、“百日攻坚”、“山东战役”、“云剑”等8次集中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交办等措施,调动全警力量,打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黑恶势力,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
检察机关:受理涉黑审查逮捕案件8件
“贯彻部署要求,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大案攻坚,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富宁介绍。
截止到5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审查逮捕案件8件11人,已批捕8人,不捕3人;受理涉恶审查逮捕案件85件303人,已批捕199人,不捕104人。受理涉黑审查起诉案件16件260人,已提起公诉8件98人(不含案件改变定性及并案处理的);受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51件303人,已提起公诉45件317人。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成立捕诉一体专业化办案团队20余个,集中攻坚重大疑难案件。
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53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科学谋划,狠抓落实,坚决打赢专项斗争收官战。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扫黑办副主任李同民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恶案件53件415人(涉黑8件98人,涉恶45件317人),审结43件298人(涉黑6件72人,涉恶37件226人),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有期徒刑五年以上100人,重刑率33.67%,没收财产2亿余元,罚金2000余万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力震摄了犯罪分子。
5月29日,烟台两级法院集中宣判王勇、杨建等5起49人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巩固了专项斗争战果,营造了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