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烟台新闻资讯

消费券发放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

4月28日讯(记者 王向荣 许加薇)“全民欢购”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期间,为保障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让市委市政府的惠民举措落地落实,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相关工作。

加强价格监管规范惠民消费券价格秩序。将依法依规对电子消费券使用过程中经营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实施有效监管。突出消费券适用单位等重点环节,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惠民举措真正惠民。

加强广告监管严查利用惠民消费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对可能出现的不法商家发布含有惠民消费券内容的违法广告情形,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全市广告智慧监测平台,分领域对全市7家主流传统媒体,14家重点互联网网站和124家户外媒体广告发布单位主动开展定向监测,对发现的违法广告行为第一时间依法进行查处,净化惠民消费券使用广告环境。

加强消费维权保护消费者权益。惠民消费券是商家与消费者订立的一种合同契约关系,经营者必须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具有应当的质量、性能、用途等,如果符合“三包”退货条件的,消费者要求退货,经营者应当全额退款。

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快速响应消费者诉求。对消费券消费过程中的维权问题,请消费者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15电话,或者通过12315投诉举报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市场监管部门将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即接到举报后,2小时内进行分转,分转情况2小时内回应消费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24小时内办理,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快处快结。对于部分性质恶劣,涉及金额巨大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18878037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9674539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