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28日讯(记者 李波 张奕)今天下午,记者从烟台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计划发放总规模3000万元消费券,采取电子券形式通过微信发放。4月29日即明天上午10点至6月21日0点,广大市民可以在微信中搜索“烟台惠民消费券”小程序,或关注“烟台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进入“烟台惠民消费券”小程序,登录后进行预约抽取报名。
据悉,2020年5月1日-6月30日,共2个月,总计分6轮投放,其中5月1日上午10点,正式开展首轮1000万元消费券投放,之后每10天1轮,后5轮每轮投放额度400万元。每轮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沉淀资金,自动进入下一轮。 活动期间共计六次电脑摇号,具体日期为2020年5月1日、5月11日、5月21日、6月1日、6月11日和6月21日,摇号时间为当天上午10点整。抽到券的用户,将收到微信消息通知,对应的消费券将自动存入用户的微信卡包。用户凭微信卡包中的卡券,在卡券使用有效期内,至烟台市辖区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相关门店,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即可自动抵扣使用。每位用户最多可预约抽取3种不同类型的消费券,整个活动期间,用户只需报名1次,即可参加每轮抽券活动。
根据我市消费领域的大数据分析,拟选取受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五个领域:餐饮、购物、旅游、住宿、文化,有针对性地发放消费券。其中餐饮消费券1200万元、购物消费券1000万元、旅游消费券300万元、文化消费券300万元、住宿消费券200万元,后期将根据投放实际情况进行额度调整。每张消费券面额,根据五个领域消费特点和刺激消费需要,合理设置20-100元不等面额,消费券设置有效期和消费门槛,实施消费满额抵顶。
烟台惠民消费券仅限在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相关门店,线下消费时使用。所有消费券不找零、不折现,不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电子消费券,用户也可以同时参加商家其它优惠活动。
餐饮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餐馆、饭店、咖啡店、酒吧、市民社区食堂等。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餐饮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餐饮消费券。
购物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服装鞋帽专卖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商家。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
旅游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旅游景点、旅行社、游乐场、动物园、水族馆等商家。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旅游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旅游消费券。
文化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书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文化消费券。
住宿消费券:可用于烟台市域内支持微信支付商业收款的酒店、旅馆、民宿等商家。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住宿消费券。
对消费券消费过程中的维权问题,请消费者保留好相关证据拨打12315电话,或者通过12315投诉举报互联网平台进行举报,举报属实的,相关部门将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即接到举报后,2小时内进行分转,分转情况2小时内回应消费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24小时内办理,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快处快结。对于部分性质恶劣,涉及金额巨大的,还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