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1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日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全省住建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细则》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实施、公开透明、谁检查谁反馈、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各设区市、县(市、区)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落实本辖区相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同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依托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实施,确保高效便捷、责任可溯。
随机抽查事项分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安全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各级各有关部门双随机抽查覆盖检查对象比例不低于5%,跨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次数的10%,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由各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抽查事项包含对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等27项内容,检查对象包括注册建筑师、检测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
在抽查计划中,抽查事项包含供热行业监督检查、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检查等26项内容,检查对象为集中供热企业、城镇燃气企业、市政建设企业,市、县城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等。主要检查时间为6-11月。
对抽查发现的问题,《细则》提出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抽查结果部门间互认共享,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