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3日讯 3月2日,山东省委经济运行应急保障指挥部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印发《关于恢复疫情低风险地区道路客运的通知》,确定自3月5日起,开通并逐步增加始发地和目的地均在低风险县且不途经中风险县的班线客运、农村客运,恢复相关汽车客运站运营;对途经中风险地区或始发地、目的地一方为中风险地区的市际客运班线,各市抓紧制定道路客运恢复计划和预案,视情逐步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山东扎实做好恢复运营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市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卫健等部门,围绕运输组织、卫生防疫、运营安全等方面制定周密工作方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客运站源头防控、行车过程监管和车辆消杀等措施。
疫情防控不放松,各市卫健等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在客运站设立监测点,加强对疫情的检测和处置。客运站至少早晚两次消毒,每4小时通风,站务人员每日上岗前和下班后各1次测温,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设置留观区。车辆须每趟次消毒,每4小时通风,室外温度和车速允许条件下,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乘客尽量分散就座,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在后排设置留观区、配备消毒剂。乘客进站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出站要测量体温。二级及以上客运站启用“公路客运信息填报系统”,三级及以下车站采用人工、二维码等方式,做好乘客信息登记。
此外,山东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各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督促道路客运企业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在企业动态监控平台和联网联控系统上线,企业实施不间断监控;做好行车前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避免车辆带病上路;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保障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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