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疫情期间居民参保缴费,我市自2020年3月2日起开通居民医保网上补缴新渠道。
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内未参保缴费的,现在有补缴需求的居民,可以通过网上申请补缴。未在我市参加过居民医保的居民,关注“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办理新参保登记手续后,再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居民医保缴费;如果往年曾参加过居民医保,可直接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
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之和。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档为340元/人/年,二档为490元/人/年,未成年居民340元/人/年,财政补助暂定为560元,待将来补助标准正式确定后,多退少补。自补缴之日起三个月后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为方便上述居民办理,疫情期间,市医保局推出网上、电话等多种办理方式。参保居民也可以致电户籍所在地(临时居住证发放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参保登记,做到 “不出门、不见面” 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