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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16部门出台意见 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工参政议政

记者从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增进百姓民生福祉中的专业作用,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等16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烟民〔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首先明确了社会工作的职业任务,要求分类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任)用。对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明确:助理社会工作师对应初级职称、社会工作师对应中级职称、高级社会工作师对应高级职称。

《实施意见》要求,注重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招录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选社区“两委”成员。

《实施意见》明确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职业水平、学历、资历、岗位、业绩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标准,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实施意见》强调,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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