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2020年援企稳岗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2月起,我市失业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的90%,预计全市失业金支出4.2亿元,按同比口径较2019年增加5000万元。
2020年援企稳岗工作拟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对2019年按时缴纳社会保险、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非严重失信的企业,按照2019年企业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发放稳岗补贴。第二步对十强产业企业、去产能特殊行业企业、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受疫情严重影响企业等的稳岗补贴,待上级政策标准进一步明确后,人社部门将及时线上告知,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确认后追加发放。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实现“零跑腿”,人社部门将对援企稳岗工作实行全程网办,取消社保稽核环节,全面推行诚信承诺制,依据各企业就业、社保等大数据筛选合格企业,计算稳岗补贴数额,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网上办事大厅”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精准推送至企业用户端。相关企业按系统提示进行线上办理,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企业指定账户。援企稳岗系统将在近期上线,人社部门将及时告知企业。
据了解,按照《意见》要求,疫情期间加大稳岗力度,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具体措施有两条:一是将失业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的90%;二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我市已安排部署提高失业金标准工作,将失业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至90%。目前,我市执行两档最低工资标准:海阳、莱阳、栖霞和长岛为1730元/月,其他区县和市本级为1910元/月。现行失业金执行标准是,海阳、莱阳、栖霞和长岛1384元/月,其他区县和市本级1528元/月。提高失业金标准后,海阳、莱阳、栖霞和长岛执行标准为1557元/月,增加173元/月,增幅12.5%;其他区县和市本级执行标准为1719元/月,增加191元/月,增幅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