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山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势头。为保障您和亲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院内感染发生率,现将门诊就诊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为避免交叉感染,如果无急危重症病情,建议尽量不要到医院门诊就诊,待疫情稳定后可择期来诊。已预约且选择暂不到院就诊者,可在就诊当日前通过原预约渠道取消预约。
二、如果您确需来院就诊,请使用我院官方手机APP、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预约电话0535-6020336等渠道进行预约挂号,并按照预约时间段前来就诊。如就诊当日号源已满,现场不再人工加号。
三、我院实行实名制就诊,预约挂号时请您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首次来院就诊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等有效证件,并预留正确手机号码供联系。
四、来院时请您和陪同人员务必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并经过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诊区。
五、如果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人员并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1.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
2.近两周内途径湖北或有过湖北旅行/居住史;
3.近两周内接触过来自湖北的确诊或疑似病例;
4.身边出现小范围聚集性发病;
5.其他不适症状且有明确流行病学史。
六、就医过程中您和陪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服从诊区工作人员引导,每人只限一名人员陪同就诊。口罩不得随意丢弃。
七、部分感染者没有明显症状仍具有传染性,所以请务必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八、根据烟台市医保局通知要求,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为减少您往返医院次数,单次处方量放宽到3个月用量。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携起手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扎实做好各项防控防护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烟台毓璜顶医院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