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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哄抬物价将第一时间从严从重查处

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期。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场监管部门将畅通12315举报投诉渠道,对疫情防控期间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虚假广告等行为,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实,第一时间处置。

为做好疫情防控,我市坚决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野生动物一律禁止交易,一律禁止进入市场,相关交易市场一律暂时关闭;严格督促属地网络交易平台(含订餐平台),屏蔽(下架)相关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开展野生动物园、人工繁育场所疾病监测,全面关闭全市动物参演场所,暂停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展演等活动,实施封控隔离措施,并加强疫源疫病监测,发现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对顶风作案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查封经营场所,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坚决禁止活禽市场销售。坚决禁止活禽销售,全面关闭各类市场活禽交易区和宰杀点,暂停在各类市场进行活禽交易和宰杀,严厉打击偷杀私宰行为。不调入、不调出任何活禽,对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一律禁止转运贩卖,一律禁止进入市场。

重点监控餐饮单位。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

全面加强防疫用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各类防护口罩、防护服、消杀用品、注射器等医疗用品和相关诊断试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体温计、红外温度计等产品计量监管和校准检测,确保安全有效。

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秩序。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监管和监测,全市禁止发布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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