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烟台新闻资讯

三部门发文: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决定,自今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各地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 各地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 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 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18878037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9674539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