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在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活动中积极吸引民营企业参与。这为民营企业高质量走出去,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价值链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六年来,民营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合作为载体,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资源配置,拓展发展新空间、打造增长新动力,已经成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的生力军。据统计,2018年民营企业进出口12.2万亿元,增长12.9%,占进出口总额的40%,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对年度进出口增长的贡献度超过50%。2018年民营企业500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有179家,参与“一带”和“一路”建设的企业数量分别比上年增加14.74%和41.53%,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实践证明,民营企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和受益者。
当前,共建“一带一路”已进入绘制精谨细腻“工笔画”的新阶段,高质量发展是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强调,中国将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开放、绿色、廉洁理念,努力实现高标准、惠民生、可持续目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广大民营企业要充分把握机遇、把准航向,更加积极主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自觉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要拓宽视野,练好内功,充分考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和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和投资合作,优化生产要素全球布局;紧紧抓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发展机遇,将加强自主创新与深化科技创新合作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走出去的核心竞争力。要坚守底线,防范风险,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扎实做好走出去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范工作,特别是要及时掌握境外安全风险提示及预警信息,有针对性地调整投资经营策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要诚实守信、合规经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培育合规文化,深入系统了解国际和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环节遵守当地法律法规,遵循国际规则标准和惯例。要履行责任、造福民众,尊重当地文化、宗教和风俗习惯,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注重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资源环境保护,确保海外经营可持续发展。
引导服务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是党中央赋予工商联的重要使命和任务。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以引导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为目标,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坚持突出重点、守成创新,着力深化经贸合作、扩大对外交往、拓展服务领域,更好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要继续用好“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非合作论坛等平台,将参与国家主场外交和双多边机制性经贸活动作为拓展民营企业国际视野的重要载体,积极为民营企业搭建高端经贸合作平台。要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做实区域性国际经贸合作平台,将引导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对接服务国家区域和地方发展战略统筹推进。要积极配合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相关工商社团及其驻外机构的交流合作,深化与海外华侨华人工商团体、国外科技创新部门及组织的交流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在境外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参与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要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关键抓手,加强和改进常态化动态化项目信息服务、对接服务和跟踪管理,推动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转型升级,创新园区推介方式,持续发布境外经贸合作区指南,组织民营企业赴境外经贸合作区考察,降低企业走出去盲目性;鼓励国内实力较强、园区运作经验丰富的产业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服务中介等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形成主导产业链条完整、配套服务协同推进的合作区发展模式,带动民营企业抱团走出去和上下游产业链协同走出去。要以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提升合规经营防范风险能力为主线,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信息引导、培训交流和专业服务等精准化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科学决策能力、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风险防范和危机处理能力,增强企业的本土化经营意识、守法诚信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要发挥商会行业自律作用,引导鼓励会员企业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协调解决企业涉外纠纷,依法维护走出去民营企业的各项权益。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顺应历史大潮,已经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既是责任所在,也是历史机遇。各级工商联和广大民营企业要顺应大势、主动作为,为我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