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2020年已经到来,在过去的一年里“网上民声”收到了很多关于医保方面的咨询,主要集中在生育险如何报销、报销范围是多少,慢性病及大病统筹如何办理,居民医保报销等等。小编将这一年网友的咨询分类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网友怎么说:
@王女士:您好,本人户口是福山区清洋街道,工作单位在莱山,想问一下工作单位有给交社保、生育保险,产检如何报销,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可以报销哪些部分?
@123:原本缴纳过几年社保恰巧离职断缴期间怀孕了,在怀孕期间重新缴纳社保也不能享受生育津贴吗?或者能不能补缴断缴期间的社保?或者有没有别的途径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市民:母亲生育险齐全,早产双胎婴儿进新生儿监护室,请问新生儿产生的费用是否在生育险内报销?还是对这种情况另有政策,烦请解答,谢谢。
@刘先生:生育保险已按规定交够一年多,在医院生孩子后出院结算时报销的比例是多少?生育津贴一般是在出院结算后多久可以发放?生育津贴发放是从哪一天开始算的?
关于生育险如何报销及报销范围如何界定,市医保局给出了官方答复:
2020年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缩短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由6个月缩短至3个月,生育保险待遇缴满3个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连续缴费满一年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自本地参保缴费之日起,生育当月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当月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按月补发。
明确了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住院分娩时发生的合规住院手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费、分娩时因生育引起疾病和合并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生育引起和合并其他疾病住院未分娩的及符合入院指征的计划生育手术需入院治疗的费用。
将异地生育部分待遇纳入支付范围。女职工在异地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生育前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的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4300元;生育前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按定额补助标准的80%支付。女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引起疾病和合并其他疾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执行。
进一步明确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的6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