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烟台新闻资讯

烟台市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国家二级标准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传来了消息,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烟台市发出喜报,对烟台市一年来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2019年,烟台市环境空气质量继2018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后,再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居全省第2位,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提升幅度居全省第1位。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居全省第2

省生态环境厅在喜报中指出,2019年,烟台市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1+8”系统谋划,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进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和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居全省第2位,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提升幅度居全省第1位。长岛县成功入选全国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污染防治攻坚力度进一步加大,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驻点督查指挥部,出台打蠃蓝天保卫战量化问责规定,每月对县市区、镇(街)空气质量进行综合考评通报。建立市级河长制湖长制部门联动工作制度、水生态环境情况通报制度,传导治水压力。

喜报中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保障“十四五”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各项任务将异常艰巨。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多么不利气象条件、多少责难,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将与烟台市委、市政府并肩作战,坚定信心、坚定决心、坚定目标,以“万众一心加油干,越是艰险越向前”的精气神,高质量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今年打好八场标志性战役

过去的一年,我市污染攻坚战成就显著。新的一年,如何再谋新突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周俊介绍,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聚焦“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和八场标志性战役,打好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歼灭战,坚决维护好碧海蓝天、绿水青山,让烟台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态环境。

在污染源头防治攻坚战方面,我市将严格执行“两高”行业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新建项目实行“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对空气质量超标区域的超标因子实行倍数替代,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确保今年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绿色、低碳、循环的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打好城镇建设管理污染防治攻坚战。把城市扬尘、污水直排、机动车污染三大问题作为城市污染防治的重点,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扭转空气质量恶化态势。加快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确保今年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9.5万吨/日以上,全市完成120公里雨污分流改造,全市建成区(除棚户区、城中村外)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市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70%。

确保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

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海洋污染将是重中之重。今年,我市将统筹抓好渤海、黄海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持“治口”“治河”“治海”“治岸”齐发力,确保2020年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

根据规划,我市还将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坚决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重点推进城镇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基本见效。继续推进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今年,大沽夹河、五龙河等26条重点河流市控及以上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5%;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优良比例达到70%。

在空气环境改善攻坚战方面,我市将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驻区督察,强化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和追责问责力度。定期公开县市区、镇街空气质量排名,严格执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完成市区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为抓手,统筹开展车、油、路治理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持续降低臭氧浓度,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20%以上。制定实施年度治理计划,推动燃气锅炉、燃气工业炉窑等实施低氮改造或尾气脱硝治理。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18878037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9674539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