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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在部分地区、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

1月19日电《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19日发布。意见明确,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意见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

意见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推进三项主要任务。一是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超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分步骤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分步骤、分领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二是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三是加强塑料废弃物分类回收清运,规范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根据意见,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说,下一步将强化政策支持和科技支撑,健全制度标准、严格执法监督,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考核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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