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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平等保护 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作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领域的首个中央文件,“民企28条”擘画了民企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鼓励民企改革创新、守法遵规,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的形成。与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制度组合。其中,“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更是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精准贯彻与深化落实。

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要搭建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立法协商的平台。“经国序民,正其制度”。要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完成”的制度建设目标。立法协商工作要坚持从加强非公有制领域统战工作和实现“两个健康”需求出发,引导民营企业为党和国家加强制度创新建言献策,根据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立法规划,有重点地引导相关企业和商会开展专项立法研究。要深刻理解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的部署要求,积极参与立法后评估,发挥在法律实施中的监督作用。准确把握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深入挖掘打造更好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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