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各地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严密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1月7日,烟台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鲁安办明电〔2020〕2号文件,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抓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思想认识要再提高。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冬季历来是一氧化碳中毒易发多发期,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这一期间的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高度重视,省、市领导多次作批示提要求,1月6日泰安市夏北村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后,刘强副省长又作出批示、提出新的要求;省、市政府安委会多次下发紧急通知,反复对防范工作进行强调部署。近几年,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市没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氧化碳防范工作涉及千家万户,预防工作范围大、难度高、困难多,决不能掉以轻心,近期外地频发的中毒事件一再为我们敲响警钟,一定要引起警醒。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教训,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地见效。
宣传教育要再提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城乡全面覆盖,质量全面提升。要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场所,采取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各种方式,持续不断、铺天盖地的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常识宣传,切实提升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要压实乡镇(街道)和村居的属地责任,确保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明白纸发放到每一户家庭,警示教育到每一名成员,真正做到“不漏一户一人”。要在广大中小学集中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知识,并通过中小学生提醒广大家长做好冬季取暖安全工作,严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
督导检查要再提效。市政府安委会16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县市区督查时,要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作为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压实属地责任,提升督导效果,确保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到位。各县市区要不间断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于工作推进不积极、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坚决予以通报批评;由此发生中毒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