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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期间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春节将至,保健食品市场迎来销售旺期,为帮助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保健食品,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选择经营资质齐全的商家。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商场、超市、商店、专卖店。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商家购买,购买时保留好交易记录和相关凭证。

查看产品的标签标识。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查看保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产品相关标准是否明确、是否有保健食品标识和批准证书号;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标识中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和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产品有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和注意事项等,要选购适合自己或馈赠对象身体状况的保健食品,切勿盲目购买。

警惕保健食品销售陷阱。不要听信街头保健食品销售人员的宣传,也切勿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养生”“健康保健”“专家报告”等讲座或会议,更不要在这些场所购买所谓的“保健食品”。

科学认知保健食品。注意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用来治疗疾病,切勿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服用治疗疾病,以免延误病情。

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如果买到“问题产品”,要注意保存相关物证,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食用保健食品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要尽快就医,并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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