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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 可报50%

12月27日讯近日,记者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为切实减轻参保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通知》,将“两病”门诊用药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该政策的出台为我市参保居民中的“两病”患者带来福音。

参保“两病”患者方可享受报销政策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是针对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定点医疗机构确认的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确需使用药物规范治疗的患者。没有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享受不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

2020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截止到12月31日,市医保局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居民,尽快缴纳2020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避免影响医保待遇的享受。

“两病”患者报销用药有规定

“两病”患者门诊使用国家新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的品种和我省过渡保留品种里的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可以报销,具体用药品种执行省里统一规定。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两病”患者门诊就医同时使用的治疗其他疾病的药品费用和各种检查诊疗费用,不纳入“两病”门诊用药报销范围。

需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两病”患者的门诊用药保障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定点管理,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与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构一致。定点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确有困难的,可以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经上级医疗机构确诊以及制定治疗方案后回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治疗。

报销50%,不设起付标准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两病”患者门诊使用的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品费用按50%比例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根据缴费档次不同,参保居民享受的最高报销限额不同,二档缴费的更高。

具体标准见下表:

高血压

糖尿病

高血压合并糖尿病

一档缴费

200元

300元

400元

二档缴费

300元

400元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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