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道德模范和演职人员向观众致意。记者 唐克 摄
榜样与爱同行,我们与榜样并肩。昨日下午,第七届烟台市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烟台大剧院举行,对当选的52名道德模范进行隆重表彰。
烟台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由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颁奖仪式由烟台日报社承办。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2019年4月正式启动,经过群众广泛推荐、层层遴选审核、社会公示监督以及全社会投票等严格程序,最终评选出52名道德模范,充分展示了感人至深的道德之美,全面诠释了道德模范的时代价值。
道德模范是道德实践的榜样,也是我们身边的平凡英雄。在道德建设实践中,我市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贡献突出、口碑突出的道德榜样。自2007年以来,我市每两年举办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共有365人当选烟台市道德模范。他们中有拾荒助学的刘盛兰老人,有最美女孩刁娜,有在外地的烟台人———救火英雄全沾蓉,也有在烟台的外地人———“铁臂哥”蒋兴保。他们的故事感人肺腑、温暖人心;他们的精神充满力量,催人奋进。他们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是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指引着思想道德建设的前进方向。
爱在烟台,难以离开。因为感动常在,因为暖意长存。一个个名字,一串串事迹,真实而美好,饱含着真情,传递着温暖。今天的港城烟台,又再一次点亮心灵之光,传递起文明力量。鲜美烟台,大爱无疆。愿美德的故事,能如一颗颗种子,在人们的心中生根发芽,结果与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