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市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莱阳市城厢街道办事处办事员李英伟在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李英伟在负责街道扶贫开发工作中,不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致使辖区内西林村上报虚假扶贫项目,并将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款一直放在村账上,未得到合理利用,严重影响扶贫工作成效。2019年2月,李英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西花崖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振堂向办理低保群众索要好处费问题。黄振堂在为本村村民梁某某和黄某某办理低保过程中,以“跑腿费”名义向两人分别索要好处费500元。2019年1月,黄振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蓬莱市登州街道诸谷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王培林落实危房改造政策工作失职问题。诸谷社区居民刘某某、赵某某申请危房改造,王培林未对两人是否属于补助对象进行审核,便召开村两委会及村民代表会予以通过并上报登州街道办事处,致使刘某某、赵某某分别违规获得上级危房改造补助款20200元。2019年7月,王培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招远市温泉街道横掌秦家村原党支部书记秦友行对贫困户和低保户动态调整不及时问题。该村贫困户及低保户温某某因其子在烟台市福山区购置住房一套,且在企业担任监事,不符合贫困户及低保户标准。时任横掌秦家村党支部书记秦友行,违反工作纪律, 在日常排查及复核时未及时上报,致使该户长达两年未能及时清退而继续享受政策。2019年7月,秦友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呈现新的特点和形势,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较为突出。上述4起典型问题,主要表现为作风漂浮、吃拿卡要、违规决策等方面,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缺失,规避心态、侥幸心理仍然存在。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硬作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任务落实,补齐工作短板,实现脱贫质量全面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当好脱贫攻坚“督战队”,保持高压态势,对政策不落实、责任不落实、工作不落实、作风不扎实等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执纪、精准问责,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