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烟台医保付费要有大变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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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烟台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启动会,宣布正式启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并公布了7家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名单。
启动实施DRG付费改革,对推进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保障医保制度长期可持续运行有着重大意义。
烟台启动DRG付费方式改革
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已全部就绪
什么是DRG付费?
DRG付费是按照临床治疗相近、医疗资源消耗相近的原则对住院病例进行分组,医保基金和患者个人按照同病组同费用原则,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烟台开展DRG付费试点工作,是烟台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建立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而开展的一项系统性工作。
通俗来讲,DRG付费是一种医保基金为患者购买诊疗服务的支付方式,按照同病、同治、同质、同价的原则,根据患者的临床诊断、年龄、合并症、并发症等因素,将治疗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相近的患者划分到相同的诊断组进行管理。
患者治疗方法确定以后,医院、医生、患者、医保都可以知道要支付多少,于是医院本身的盈利模式会发生巨大变化,从过去的以销售药品和耗材为主的盈利模式,变成了加强内部控制、降低成本、提高医疗质量才能获利的模式,能有效的避免过度医疗,降低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对医疗机构来说,DRG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成本的积极性;对医保部门来说,DRG付费更加科学、更贴近临床实际,能够有效的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对患者来说,DRG付费能提高医疗品质和质量,用有限的医保基金为患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保障待遇。形成以DRG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体系,有助于促进医疗机构改变运行机制、医疗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更好的发挥医保影响医改的基础性作用。
近几年,烟台市在总额预付基础上已经开展了按病种付费、按床日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对遏制医保费用快速上涨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群众看病经济负担重、药价虚高、过度医疗、医疗费用中三多(药品耗材多、设备检查多、检验多)、医药费用增长速度快、医保资金不堪重负等问题依然存在。医保制度对医疗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对深化医改的基础作用发挥得不够,医保的战略性购买和价值付费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DRG付费模式既考虑了疾病严重程度、疾病复杂性,又兼顾了医疗需求、医疗资源消耗强度,是解决医改难题的一个重要抓手。
国庆节期间烟台市医保独立信息系统和独立信息机房已部署安装完毕,成为全省首家医保独立系统和机房。医保智能结算平台本月也将上线运行。目前,烟台启动DRG付费方式改革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已全部就绪。
首批7家试点医院先行
其他医院随后跟进
7家医疗机构
作为首批DRG付费试点医院
分别是:
烟台毓璜顶医院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莱州市人民医院
蓬莱市人民医院
龙口市人民医院
招远市人民医院
海阳市人民医院
会上,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局长王永秋强调,“未纳入首批试点的医疗机构也要按试点医院同等的要求进行病案、信息、收费等方面的DRG管理,在试点实施的过程,会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医院范围。”
DRG付费试点工作将以点带面,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个阶段,在2-3年时间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断、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和医院绩效管理体系,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并通过试点工作,制定出符合烟台市实际的DRG支付标准、政策、规程,培养人才队伍,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烟台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烟台DRG工作打好基础。
2019年底前主要任务是成立DRG付费试点专项工作组,规范定点医院的病案编码、目录对照、首页信息上传等工作。2020年底前进行模拟运行,根据国家统一规则,制定烟台DRG分组体系和费率权重测算等技术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接下来,进入实际付费阶段,主要是根据定点医院模拟运行情况,适时启动首批试点医院按DRG付费。这个阶段,将根据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在定点医院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适时扩大DRG付费试点医院的范围。
加强监管,病案首页
填写将成为培训和监管重点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涉及面广,烟台DRG付费改革开展以后,相关部门又将如何进行规范管理?
“在DRG付费启动之初,我们的监管重点要放在病案首页填写是否完整、信息上传是否准确、诊疗用药是否合理、收费价格有无违规等方面,要避免医疗机构故意升级住院诊断、疾病对码错误、推诿重患、转嫁住院费用等问题出现。”为推动烟台DRG付费改革的顺利进行,烟台市医保局副局长高腾波称医保部门要加强与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形成政策合力,继续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促使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为日后DRG付费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DRG付费模式是克服医疗机构销售药品耗材逐利倾向、鼓励医疗机构重视医疗质量的有效途径,能让医疗机构积极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实现医保基金有结余、医院有结余、患者负担可控的共赢局面。
下一步,烟台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成立包含医保、临床、病案、信息化等专业的DRG付费专家团队和监管队伍,规范分组和医疗行为,确保DRG付费科学合理,符合临床规律,推动临床医学发展,确保参保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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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今日烟台早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