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烟台新闻资讯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10月16至17日,

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王某玉、李某龄等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因本案大部分被告人羁押在牟平区看守所,

距开发区法院较远,

为确保提审过程安全有序,

决定就近在牟平法院进行审理。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鉴于该案社会影响恶劣、关注度高。开发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案件的审理工作,由开发区法院协助分管刑事审判庭的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担任审判员与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7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王某玉开始在牟平区范围内放高利贷,并于2016年5月正式成立烟台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以开设门头、挂牌营业的方式宣传高利放贷业务、招揽客户,后通过网络招聘被告人李某龄、李某飞等人以殴打、威胁及滋扰的方式暴力讨债、雇佣曲某负责记账、提醒催款,形成组织较为稳定的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集团,在公司经营期间,王某玉为谋取利益,又伙同被告人杨某以养殖的名义,承包牟平区大窑镇新愚公水库,假借清淤的名义采沙出售,给当地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庭审中,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在内的3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8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到庭为被告人辩护,合议庭就检察机关指控的王某玉等8名被告人涉嫌的四项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8名被告人依次做了最后陈述,围绕定罪和量刑等情节,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庄重严谨、规范流畅、秩序井然、层次分明。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犯罪嫌疑人对证据进行质证

8人成团,放高利贷、非法拘禁...这起恶势力犯罪案在烟台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发问

为确保庭审活动公开透明,开发区法院邀请媒体记者、被告人家属等旁听案件审理,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整个庭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0月17日下午,连续两天的庭审结束,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合议庭需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该案未当庭宣判,开发区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公正烟台在线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188780372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89674539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关注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