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获悉,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政在就业政策方面给出了多项含金量颇高的“礼包”。
不裁员企业返上年50%失业保险费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方面,我市将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进出口企业成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18%执行。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延续实施。今年,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企业可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2019年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返还,返还按现行稳岗补贴政策规定办理。
招用失业人员按标准扣减企业税费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年底前,加工型企业和小型企业实体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登记失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登记失业人员每人每年5200元标准,定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可享受至3年期满。
2019年1月1日起,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扩大到五项社会保险,增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自由职业者可将住宅注册为营业场所
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在不违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已认定的创业载体给予动态差异化奖补,根据创业孵化基地每年新增孵化成功企业个数或创业园区新增入园企业情况等,按照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创业载体一定数额的资金奖补,最长不超过3年。
持《失业证》干个体可扣减相应税费
2019年12月31日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按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到期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2019年起,降低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门槛,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限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可给予创业场所租赁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9项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
加强企业职工在岗培训。生产经营出现较严重亏损的、连续3个月不能正常发放工资的或有20%以上职工处于待岗状态的,可认定为困难企业。本年度,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审核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支持,人均补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将59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纳入补贴范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补贴生活费
鼓励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积极承担政府开展的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今年,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大龄、残疾劳动者可享受就业援助
稳住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盘方面,我市将实行失业登记常住地服务,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19年,对生活困难又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当地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倍,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
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发放基本生活补助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方面,将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
实施青年见习计划,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6个月的就业见习,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额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对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
来源: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记者/邹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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