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全省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项税收2168.7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4.1%,同比增长25.3%。
2019年
山东将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全省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分别达到62%左右和51.5%左右
同时,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
遏制投机炒房
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在新型城镇化、群众住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村镇人居环境、建筑业改革发展、放管服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完成投资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缴纳各项税收2168.7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4.1%,同比增长25.3%,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9年,住建系统将重点聚焦十个方面抓好工作。其中包括:
聚焦“抓好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要求,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聚焦“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渠道保障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新市民住房;
聚焦“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目标,着力提升城市品质;
聚焦“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理念,完善城市治理体系;
聚焦“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目标,着力提升村容村貌和乡村宜居水平;
聚焦“坚持不懈推进厕所革命”要求,着力补齐群众生活品质短板;
聚焦“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标准,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聚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部署,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聚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水平;
聚焦“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要求,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出台相关政策,消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聚焦“抓好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方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山东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全省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62%左右和51.5%左右。
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以在城镇就业居住三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落户,加快提高户籍城镇化率。
深入实施居住证制度,逐步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户籍人口管理。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围绕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就近入学、医疗保险、技能培训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消除农民进城后顾之忧。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产业协同发展、设施互联互通、服务均等同质。加快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探索,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城镇设施向农村延伸,完善连接镇村的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聚焦“房住不炒”,支持自住遏制炒房
2019年,山东将重点聚焦“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加强和改进房地产市场调控,支持合理自住,遏制投机炒房,确保市场稳定。同时,全年开工改造棚户区21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万户以上,全年改造老旧小区20万户。
会上提到,2019年山东将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全年开工改造棚户区21万套。
制定出台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万户以上,扎实做好公租房工作,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保障中等偏下收入群体和新市民住房。
将所有设区市全部接入省级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租赁企业规模化发展,年内实现80家租赁企业开展长租业务。
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全年改造老旧小区20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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