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规则我都懂,
着急我就加塞走。”
大家一定多少都遇见过这种情况
前后车辆都在正经地排队通行,
不知从哪就冒出个小车头
不 正 经 地 插 队 !
你让他吧,憋不下这口气;
不让吧,特容易出事故。
并且只要有加塞的,
往往是他一车放飞,
拖慢一路车队。
15日早晚高峰期间,全市各级指挥中心联合路面勤务大队开展路口违法“加塞儿”专项治理行动。在市区多个主要路口启用“天眼”,即利用设置在高点的高清视频监控固定车辆违法加塞证据,再推送至路口执勤交警进行现场纠正处罚,截至下午4时,共查获36辆违法车。
一直以来
“加塞”在大家心目中
可能只是件“素质层面”的小事
而实际上
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临近路口违法加塞,往往涉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即违法轧越白实线)或“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违法,严重扰乱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同时存在极大事故隐患,社会反映强烈。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认一认
有哪些车主还在路上任性放飞!
7时40分许,支队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防,发现一辆红色小型汽车在莱山区迎春大街自南向北行驶中强行加塞进入左转车道行驶。
指挥中心随即指令就近执勤民警随即成功拦截该车,并对该驾驶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近期,市交警支队将在市区其他多个车流量较大、违法加塞行为多发路口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加塞行为的治理力度。
加塞一时爽,
爱车剐蹭追尾跑不了。
加塞的危害,并不止是这行为
带来的交通拥堵情况,
更容易导致车辆剐蹭、连环追尾,
驾驶人之间互相追责甚至大打出手。
实在得不偿失。
并且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3条第2款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
交警提醒大家,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文明驾驶,从不加塞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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