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规则我都懂,着急我就加塞走。”
每当提起加塞,那真是
怨!声!载!道!
特别是高峰期拥堵路段,
大家都在规规矩矩的排着队,
可有些人就偏喜欢加塞,
这样的行为不仅让人恼火,
还十分危险!
无视另一条车道正在排队的车辆,
我挤、我塞、我再挤…
这是准备上天吗?!
现在终于不用担心了!
交警蜀黍出手了!
烟台交警全警出动!
开展路口违法“加塞”专项治理行动
在全市多个路口启用“天眼”,即利用设置在高点的高清视频监控固定车辆违法加塞证据,再推送至路口执勤交警进行现场纠正处罚。截至15日下午4时,共查获36辆违法车。
专拍“加塞”电子警察启用
交警部门在36个路口
增设具备自动抓拍加塞功能的电子警察。
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对上述驾驶人“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予以100元罚款,驾驶证记2分。
那怎样才算“加塞”?
说到这,估计很多人有疑问:
“虚线不能并线么?
啥时候算正常并线,啥时候算“加塞”?
接下来划重点了!!!
违法“加塞”
临近路口违法加塞,往往涉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即违法轧越白实线)或“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违法,严重扰乱通行秩序,降低通行效率,同时存在极大事故隐患。
因此
虚线插队也算“加塞”!
走错道了也不能并入缓行车道!
加塞一时爽,爱车剐蹭追尾跑不了。
如果扣分、罚款算小事儿,
那造成严重交通事故,
都是血的代价!实在得不偿失!
“加塞”如何处罚:
实线内变道: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200元以下,记3分。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扣2分,罚款100元。
道路千万条,你却喜欢加塞和占道?
这“病”得治!
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
不管是哪种违法行为,
只要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蜀黍都依法严惩,一个都不放过!
下一步,烟台交警将继续开展
专项整治活动。
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
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拒绝交通陋习,
争做守法文明好司机!
对于治理“加塞”行为,你还有哪些好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