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19年3月20日任命:
王国京、柳喜军为烟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曲胜利、吕雪峰、刘丰信、赵生传为烟台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于守田、赵珍阳为烟台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于录章、王成家为烟台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
免去:
朱波的烟台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机构更名,原经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烟台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的名称相应变更,重新任命苏升刚为烟台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室主任,原任的烟台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公告。
(第47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飞的提请,于2019年3月20日决定任命:
崔宗涛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高君勃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洪军为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
王克文的烟台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特此公告。
(第48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的提请,于2019年3月20日任命:
王桂一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善刚、陈日文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于庆荣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
栾焕舸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炎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卫灿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韩国昌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吴卫灿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马贞增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孙学泉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曲振涛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栾焕舸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爱玲、徐少冬的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于庆荣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王丽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波的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第49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19年3月20日批准任命:
仲梅为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树魁为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永进为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相富为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
伊剑锋辞去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富宁辞去莱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欧大力辞去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孙健辞去长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特此公告。
(第50号)
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的提请,于2019年3月20日任命:
王莫中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泳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富宁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伊剑锋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欧大力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孙健为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于相富、李永进、曹仲海的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