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芝罘区人民政府发布了《烟台海上世界项目(会西街区片)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天,自2019年5月28日起至2019年6月27日止。
本次征收范围包括,大关前街以西,会西街西侧房屋以东,北马路以北至规划红线区域内的住宅房屋。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步伐,芝罘区人民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主体,制定了《烟台海上世界项目(会西街区片)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本次房屋征收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两种方式。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且仅有一套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以下简称“房困户”),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时,按最低面积补偿标准45㎡计算。
被征收房屋主体货币补偿价格,由预评估机构按有关规定评估均价为16300元/㎡(含暖气投资),最终补偿价格以被征收人选定的评估机构按有关规定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额=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房困户”按照45㎡计算)×房屋主体评估单价+搬迁费+奖励费+3个月临时安置费+附属设施(包括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及室内装修等补偿。
房屋产权调换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等价值调换面积=按分户评估报告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主体补偿金额÷选定的安置房屋楼层投资优惠单价。
被征收人可选择的安置房最大调换面积=等价值调换面积+15㎡(15㎡内按楼层投资优惠价格投资购买)后就近的户型,但超出“等价值调换面积+15㎡”部分的,按市场优惠价格投资购买。投资优惠价、市场优惠价详见《安置房楼层调换价格表》。
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属共有产权的,按一套进行补偿
征求意见稿中对有特殊情况的被征收住宅房屋,制定了相应的补偿原则。
被征收房屋实际面积与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与房屋登记簿不一致的,以房屋登记簿为准。直管公房的征收与补偿按照《烟台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被征收房屋为公管房、企业自管房的,承租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产权单位同意,报市有关部门批准,符合房改条件的,可进行房改。不符合房改条件的,由征收部门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安置后,由直管公房管理机构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征收房屋属共有产权的,按一套房屋进行补偿。
按期签约并搬迁交房给予相关奖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给予相关奖励。
搬迁奖励费。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单户奖励费低于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发。
签约期奖励费。按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300元/㎡给予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自回迁安置通知公布的回迁安置期限届满之日起,前四年的物业管理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给予50%的补助。
超出签约期限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不享受奖励政策。
安置房位于芝罘区海上明珠项目西侧
此次会西街区片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安置房房源,位于芝罘区海上明珠项目西侧,分毛坯房、初装房。
选择毛坯房的,按调换房屋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200元/m²的室内设施配套补助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配套。选择初装房的,装修标准为200元/㎡,不再支付室内设施配套补助款。安置房层数为26层(5-26层为住宅),自第五层起安置。户型规划建筑面积分别为62.3㎡、78.9㎡、79㎡、95.6㎡(最终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测绘面积为准)。
市民可通过填表及拨打电话反馈意见
芝罘区烟台海上世界项目征迁指挥部设在北马路53号(原海洋医院),负责征收政策的解释、咨询服务与协议审签等工作。办公现场公示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的标准层平面图、安置房楼层调换价格表等,被征收人可持有关证件到现场办理征收相关手续。
市民如对《烟台海上世界项目(会西街区片)住宅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相关方式进行反馈。在工作人员入户征询时,填写《征收补偿方案反馈意见表》反馈意见建议,或通过拨打指挥部办公电话咨询、反馈意见,指挥部办公电话:6080905、6080906。
来源:芝罘湾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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