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孙长波)“酿酒葡萄种植者应当建立种植档案,记录酿酒葡萄品种、产量、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病虫害防治、采收日期等,并保存二年。”“市、区(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烟台葡萄酒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不得免检。” 2021年1月1日我市制定的《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2020年12月31日,我市举办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迎明和市商务局副局长张丹重点解读《条例》起草背景、出台过程、主要内容、主要作用和特点。
全市已建、在建酒庄达60余个
据商务局副局长张丹介绍,烟台已形成葡萄种植、葡萄酒生产及配套、葡萄酒贸易和葡萄酒文化旅游等全产业链条,全市拥有葡萄酒企业162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年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2019年,烟台葡萄酒以876亿元的品牌价值,荣登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第3名,连续四年蝉联全国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葡萄酒类榜首。拥有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多家葡萄酒专业科研机构,市内多所高校设有葡萄酒相关专业,为烟台葡萄酒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烟台葡萄酒产业与旅游、文化、影视、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已建、在建酒庄达60余个,形成了蓬莱“一带三谷”酒庄群、莱山瀑拉谷酒庄群为代表的酒庄聚集区,全市葡萄酒产业呈现出一二三产业协调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目前我市葡萄酒产业间接带动农户就业4万多户。2019年,纳入全市统一监测的7处葡萄酒产业景区共接待游客近100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近亿元。
《条例》设置了相关禁止性行为
随着土地占用和生产酿酒葡萄成本增加等原因,酿酒葡萄种植面积逐渐萎缩,同时部分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假借烟台葡萄酒品牌非法谋利,严重扰乱了烟台葡萄酒市场秩序。
“对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进行立法,既有利于保护酿酒葡萄的种植面积和葡萄酒的品质,传承和弘扬烟台葡萄酒文化,又能有效遏制侵犯知识产权、假冒制假等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烟台葡萄酒生产企业的权益,维护烟台葡萄酒的声誉,提高烟台葡萄酒的市场竞争力。”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迎明说。
烟台葡萄酒一如贵州之茅台、安徽之宣纸、青岛之啤酒、景德镇之瓷器等声名远播,闻名中外。《条例》围绕酿酒葡萄种植区保护、政府服务保障、烟台葡萄酒质量提升等内容进行规划和制度设计,针对产区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品种选育、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使用等12个方面进行规范,指向明确、措施具体,为加强产区保护、高质量发展烟台葡萄酒产业、打造世界一流葡萄酒产区提供法治保障。条例具有刚性约束。条例设置了酿酒葡萄种植和烟台葡萄酒生产的相关禁止性行为,明示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违反,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例如第十二条产区内生产烟台葡萄酒,禁止使用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葡萄做原料;违规使用添加剂;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等。
3-5年的时间酿酒葡萄标准化达到90%以上
为做好《烟台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贯彻落实,近期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烟台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烟办发〔2020〕15号)。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快推动我市酿酒葡萄基地“五化”管理(标准化、优系化、机械化、安全化和一体化),提升酿酒葡萄原料质量,为实现我市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原料保障。争取利用3-5年的时间,我市酿酒葡萄标准化达到90%以上。
我市将把葡萄酒庄集群打造成我市区域经济发展新引擎、特色产业发展新亮点,重点支持蓬莱丘山山谷、张裕葡萄酒小镇、瀑拉谷酒庄集群、滨海葡萄酒庄观光带等核心产区建设,形成各具特色、良性发展的产业布局,把烟台建设成为世界知名的葡萄酒产区。加强与国际、国内行业组织合作,力争把烟台国际葡萄酒博览会办成葡萄酒行业品牌展会和葡萄酒行业的风向标。加强与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等国际组织和国际产区间的交流合作,申请加入“世界杰出葡萄酒之都(GWC)”组织,加强与杰出葡萄酒之都城市间的交流合作,推动我市葡萄酒文旅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