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农商银行
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30号公告,进一步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运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根据《公告》精神,我行已于4月份启动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大部分转换工作,但有极少部分客户到我行进行现场转换存在较大困难,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我行拟对尚未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进行批量转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量转换范围
以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定价且7月27日前未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
二、批量转换规则
对于借款人名下在应转换范围内的贷款,将按原合同约定,保持浮动利率,将定价基准由基准利率转换为LPR,具体转换时,按照人民银行《公告》要求,保持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不变进行等价转换,并以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计算加点数值。转换后,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根据LPR市场报价进行调整,每年1月1日为调整日,调整周期为年。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转换时间及确认渠道
如有需要转换为固定利率的客户,请务必于2020年7月27日前联系我行。如在2020年7月27日之前未收到您的转换申请,我行将于7月27日后将您的贷款定价基准利率统一转换为LPR定价利率方式,您无需进行操作。
广大客户如对上述转换方式存在异议或有疑问,请于2020年7月27日前联系我行经办客户经理或现场咨询。如无反馈,公示期满我行将统一实施转换。
特此公告。
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