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讯为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共治,烟台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开通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鼓励群众自愿自主地对在全市范围内发现的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审核通过给予奖励。
一般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起奖励金额为10元,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严重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针对单位集体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
1月19日讯为推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同共治,烟台市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2月1日起,开通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平台,鼓励群众自愿自主地对在全市范围内发现的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审核通过给予奖励。
一般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起奖励金额为10元,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严重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针对单位集体违法行为举报成功的,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